□ 杨瑜娴:博士,武汉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学习与实践》编辑部编辑
提要:因先发优势和权利保护导向,欧盟数据治理与交易平台治理的相关制度处于世界前列,具有镜鉴价值。欧盟关于数据交易平台治理的相关制度,发端于数据处理的基本要求,成长于数据权利的普遍保护,完善于数字市场的专门立法。其制度内容以《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数据保护规则为核心,以交易平台的规制与监管为抓手,并以数据利用的规范与保障为目标。结合当前数据交易平台的发展趋势和治理需求,我国在制度借鉴时,可采取“总—分”式立法模式,通过统领性立法引领数据交易平台治理制度体系建构,用原则性制度及时回应实践治理难题,进而构建涵盖“主体—平台—使用者”全流程的规制方案。
关键词
数据交易平台;数据保护;平台监管;欧盟
文章原载于《世界社会科学》2024年第4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体制改革》2024年第12期全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