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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社会科学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实施方案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安全管理,做好防事故、保安全,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武汉市社会科学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健全完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组织体系、责任体系、防控体系、保障体系和长效机制,有效维护本单位工作秩序、科研秩序,确保内部安全稳定、平安。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单位领导责任

院党组书记、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领导按职责分工具体抓落实,强化层层负责。将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定期专题研究,完善体制机制,加大经费投入,院办公室要把内部保卫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范围,年初落实目标责任、年中督办检查落实情况,年底进行综合考评,严格各项奖惩措施,院党组每年听取职能部门专题汇报1-2次。

(二) 健全院内保卫组织

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需要,我院现已配备专职保卫干部1人,聘请专职保安人员3人,为了进一步加强保卫力量,准备再增加保安人员1名,加强院大楼内外夜间巡查保卫工作。办公大楼保安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服务、确保安全。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填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手续;遇事慎重处理,重要事宜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做好内部防范工作

1、加强人防建设。推进院内群防群治工作,抓好治安信息员、维稳信息员、义务消防员队伍建设,参与协助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一是各处室应在每天下班前整理好本办公室内务,关好门窗、电灯、空调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妥善保管重要文件和印鉴,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严禁现金留放在办公室。非工作人员不准配制办公室钥匙,调离人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处室负责人和院办保卫科。二是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下班后,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入办公大楼的,实行登记制度。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谢绝入内。三是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财务室、档案室进一步明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四是各处室要监督内部安全工作制度的执行,对安全事务进行日常检查,对安全漏洞落实整改,切实增强防火意识,注意安全用电、用水。

2、加强物防建设。按照要求配备灭火应急救援器材,同时,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配齐防护、灭火及逃生等器材,每年更换一次消防粉。在每个楼层提示火灾的危险性,标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等。增加单位一楼玻璃门、窗防钢制栅门的防护装置;对重要办公室、档案资料室、贵重设备和电器存放室、材料库房完善防盗门窗;及时检修、更换损坏或陈旧的用电线路、开关及照明设备。坚持院电梯每周2次保养维护制度。

3、加强技防建设。我院是市文保分局重点保护单位,对院确定的重要部位进行技防措施,包括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等技防设施。全院重要的办公室、档案资料室、贵重设备和电器存放室、材料库房等重点治安防范场所、主要通道等部位,必须安装全覆盖高清视频监控;配备专门视频监控人员,强化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实行24小时内部视频巡控。

4、加强网络信息化安全建设。院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计算机安全管理责任人,加强信息审核、登记、网络安全漏洞检测、报告和协助查处等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部门用户注册及信息发布日志留存、网络运行及互联网络地址和内部网络地址对应关系记载、防范网络被攻击网站被篡改等安全技术措施,切实维护网络信息安全。

5、节假日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干部轮流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落实日常安全措施和负责对意外事故的及时报告或处置。值班时间不准擅离职守,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格问责。值班期间必须保证值班电话和手机通讯畅通。

6、加强与市、区街主管部门的协作。加强与街办、综治办在治安安全工作上的协作,加强与区公安分局和街派出所的工作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严格执行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报告制度,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与本单位有关的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7、严格保密制度。各处室对档案、文件等需保密的资料要设加强管理、严禁私自复印、外借。凡使用保密文件的人员,必须执行严格的登记、签字制度。因工作调动办理移交,须移交双方清点、核对后由主管领导在场办理移交手续。因工作失误造成泄密等后果的,由其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四)建立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各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健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理等协调联运机制。

2、建立完善考评考核机制。将我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与年度综合治理考核和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院属各部门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3、建立完善隐患督办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隐患排查制度化、常态化。对各部门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隐患,院办保卫科要建立台帐,明确责任,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实行年度销号管理。

4、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院治安保卫人员和干部职工积极举报案件线索、隐患苗头、涉稳动向,并予以奖励。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立华任组长,副院长王开学、吴永保任副组长,院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为成员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柯敏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杨明辉、戴云乔、张阳、肖红芳、谢金辉、刘江涛、田烨砚。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全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安全意识,依托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台,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加大经费投入。将治安保卫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并足额保障,加大经费、装备、物资等的投入力度,加强保卫力量、安全设施建设等,落实和改善值班人员的福利待遇。治安保卫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到法律保护。

3、强化宣传教育。广泛运用院内电子屏幕、宣传栏、网站、办公自动化平台等工具,宣传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举措和典型事迹,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努力营造全院参与、共建的浓厚氛围。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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