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条禁令,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节日期间,严禁以各种名义借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借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节礼和购物卡;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宴请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微信红包等电子礼券;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洁主体责任,加强教育预防。对节假日期间的顶风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举报电话:13100724369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