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五一端午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项禁令”,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杜绝“节日腐败”,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现重申和提出如下要求。
全院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遵循“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各支部各部门要把严明节假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保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确保五一端午节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