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支部、各部门: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杜绝“节日腐败”,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和要求重申如下。
全院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踏青春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或土特产品;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
各支部、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教育预防。对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的顶风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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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社会科学院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