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2020年4月15日,是我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中共武汉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4 ·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武国安委发[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拟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实施意见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全民行动,争做公共卫生安全守护者”为主题,聚焦重大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安全,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一次总体国家安全教育的学习。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和关于重大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将重大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纳入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2)积极组织参与“点亮2020,争做公共卫生安全守护者”传递系列宣传活动。拟在4月15日组织院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积极参与转发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增强院干部职工依法防治传染病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意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4)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院职工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对办公大楼、院食堂全面卫生消毒。引导全院干部职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升应对重大传染病防治的意识和能力。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开展全院国家安全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推动国家安全教育专项活动落实。要坚持经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把全院国家安全教育纳入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各部门要在宣传形式、手段载体等方面加强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参与。要充分发挥院媒体作用,讲好国家安全故事,真正让广大干部职工听得懂、记得住,确保国家安全教育深入人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地,把握宣传时机,不断拓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院办综治办将及时收集各部门的先进作法,通过简报的形式予以推介,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