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面试人员
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确定此次共4名考生进入到我院招聘的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 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1年6月3日(星期四),上午8:30之前签到,9:00开始面试。为期半天。
2.签到及面试地点:武汉市社会主义学院(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109号,地铁8号线竹叶山站A出口马路对面)。
三、 面试形式
1.此次面试采用实践操作(笔试)和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
2.每名考生3道试题。实践操作设置1道考题,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均为40分钟;现场问答环节设置2道考题,每位考生2道题考试时间共15分钟,考生可提前15分钟准备。
四、 面试程序
1.签到。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考试当天8:30进场,在指定物品存放处将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等个人物品寄存后迅速到指定候考室签到。8:45未到达考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抽签。考生签到后,按要求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面试。考生经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
4.听分。所有考生面试完成后,当场公布面试分数,考生听分后在面试成绩通知单上签字。签字确认后有序离开考点。
五、 成绩计算与公布
1.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2.面试成绩计算:去掉考官“面试综合得分”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面试综合得分=实践操作(笔试)得分*50%+现场问答得分*50%。
3.当天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示栏张贴相关岗位面试成绩。
六、 有关事项和要求
1.考生应于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武汉市社会科学院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熟悉掌握考试安排和考试纪律。
2.对考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场,或未携带规定证件资料参加考试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要求,不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进入面试人员公示名单后,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考生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方可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5.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出现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取现场问答得分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6.考生应注意提前查询和确认考点位置、交通路线及考试期间天气状况,确保考试当天安全、准时到达考点。
7.面试结束后,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方便招聘单位及时联系沟通。
七、 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 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网址为:http://www.wuhanass.org.cn
政策咨询电话: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政治处:027-82630893
监督举报电话: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027-82636397
九、 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面试前要做好自我防护,严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2.考生面试签到时应展示武汉健康码。显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面试。面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在考点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建议全程佩戴口罩。
3.在候考、面试(备考)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须立即向面试工作人员报告,服从面试工作人员安排。
4.凡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 附件
附件1:武汉市社会科学院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面试人员名单公示表
附件2:武汉市社会科学院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面试考生须知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
2021年5月25日
附件:1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
面试人员名单公示表
序号 |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报名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备注 |
1 |
武汉市 社会科学院 |
武汉市 社会科学院 |
10012 |
经济栏目 编辑 |
4283000052 |
李 超 |
男 |
|
2 |
武汉市 社会科学院 |
武汉市 社会科学院 |
10012 |
经济栏目 编辑 |
4283000300 |
朱耘婵 |
女 |
|
3 |
武汉市 社会科学院 |
武汉市 社会科学院 |
10012 |
经济栏目 编辑 |
4283000689 |
王允中 |
男 |
|
4 |
武汉市 社会科学院 |
武汉市 社会科学院 |
10012 |
经济栏目 编辑 |
4283001675 |
姚 娟 |
女 |
|
附件:2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
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面试
考生须知
1.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本须知。
2.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报到。8:45时未进入考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存放个人物品后,须提交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等资料,进行身份确认并抽签。对缺乏诚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5.考生候考期间,须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向外传递抽签信息,不得和考务人员进行非必要交流,不得抽烟,不得大声喧哗。
6.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室,不得透露姓名等信息。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7.考生需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8.考生按抽签顺序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资料带离考场。
9.答题过程中,考生要把握好时间。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如答题时间到,计时员会口头提醒,此时,考生应停止答题。
10.面试成绩宣布后,考生应在成绩通知单上签名确认并交还监督员。面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议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场内考生泄露考题。